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不忘初心 电网资产是怎么形成的?
2024-05-15 15:23    5083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1、我国电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建设发展历史表明,国有电网资产的出资人为全体用电人和纳税人。人民电业,不仅是抽象的政治概念,同时也是具体的经济关系和资产权属关系。中国有电始于地方。地方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出工、筹钱逐步建设当地各类小电源小电网。逐步实现电力从无到有。八十年代,中央出台集资办电政策,每度电加价二分钱,筹集电力建设基金,由省级政府统筹,投资建设运营,实现了电力由小到大。九十年代末期,全国大规模农网改造建设,政府出20%资本金,其余80%仍然由用电人每度二分钱出资。

2、中央和地方国有电网企业所经营的电网资产,是受出资人委托经营,电网企业与出资人是委托理关系。

3、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是政府为了管理方便用行政权划分给电网企业的。

4、随着“放开两头”电改日益推进,央企电网独买独卖一家垄断的格局正在演变为“多买多卖”的竞争格局。垄断企业借助人民委托的庞大资产、地盘、经济等综合实力,在增量配售电领域亮肌肉、抢地盘,阻碍电改目标的实现。人民当然应该思考,委托于中央电网企业的资产要不要还给地方?政府也当然应该思考,泱泱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供电营业,要不要划给一家电网企业经营?

5、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分开核定,为输配分开改革奠定了条件。中央电网企业主营输电,把配电业务还给地方。在配电端混改,吸收社会资本。调度交由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人民电业人民办,人民电业为人民。

一家独大巧取豪夺的状态可以休矣,共生共荣的电力生态可望形成。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