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中称,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限塑令”发布后,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和消费者的积极响应。“限塑令”实施以来,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和丢弃量明显减少,“白色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累计减少670亿个,累计减少塑料消耗10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600万吨,约占大庆油田年产量的1/6、可供280万辆汽车行驶一年,折合标准煤85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000万吨。“限塑令”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生产塑料袋需消耗塑料200万吨,而且使用的塑料袋并未得到回收利用,而是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污染依然严重,尤其在一些农贸市场、小型商场等小市场中,情况更加严重。
塑料对人类社会来说,是伟大的发明;但是对于人类本身以及自然界来说,是可怕的发明。在纪录片《塑料成瘾》向我们展示,塑料产品已经包围我们的生活,无处不在,无法逃避,也就是说,我们养成了使用塑料的习惯,并且这个习惯很难改掉。
除了习惯,还有三个客观原因造成了限塑令今日的难堪。首先,“限塑令”只限制消费者,没有对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限制,单靠消费者的自我约束能力,这个作用又有多大呢?其次,不用塑料袋,它的替代品又是什么呢?纸袋,然而纸袋是由植物纤维做的,难免会有市民认为纸袋的生产会牺牲更多的树木,其实塑料袋并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再者,总有监管不到的地方,农贸市场、路边菜摊、快递等地方,塑料袋仍然随处可见,超市和商场是起到了一些作用,可是作用又有多大呢?
目前,通过消费者自备购物袋以减少使用塑料袋等环保行为所获得的隐形利益常常被人忽视,消费者大多还只是被动接受“限塑令”。在公众环保意识还有待增强的大背景下,“限塑令”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不生产、不销售违法塑料袋才是实现“限塑令”的根本。
数地区的工商及物价部门为配合“限塑令”,纷纷表示要对不合格塑料袋生产厂家及经营商家进行全面清理,但并未要求统一定价,由商家依据自己的成本支出自主定价。一些专家据此认为,以前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费用其实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来促使商家把原来商品的价格还原,让以前隐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价格“浮出水面”,不过是把“暗收费”改成了“明收费”。
诚然,“限塑令”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也存在执法上的多种难处。但要真正让“限塑令”落到实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刚性的监管措施。一是要对购物袋的材质严格把关,一定要使用环保的、可循环利用的材料;二是对于目前因现实条件还无法完全以环保材质替代的地区,在尽量减少塑料袋使用的前提下,严格定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经营机构进行抽查,完善相关奖惩机制,不可使“限塑令”沦为一纸空文。环境保护为大家,为了子孙后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慧聪塑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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