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发布的覆盖全球165个国家和地区的《2013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显示,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878亿美元,中国企业在上述165个国家和地区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96.3%。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至11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452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802.4亿美元。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也显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
“综合分析,2014年世界经济发展前景有利于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主任胡江云认为。他表示,中国深化改革开放也将给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带来利好。
与此同时,中国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亦有上升趋势,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在发布会上表示,对外投资企业必须重视东道国的投资和相关风险,特别是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政治环境等问题。
据悉,《指南》主要以投资目的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官方统计数据和其他信息为依据,针对中国走出去企业的特点,介绍投资目的国地区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客观反映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中国企业在投资目的国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给走出去企业以必要的提示和建议。
2009年开始,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外使馆经济商务机构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开始编写《指南》,至今已是第五版。
新版《指南》在此前的基础上除了更新政治局势、经济数据、政策法规、商务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信息外,还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增加了有关国家地区所在国的债务情况、相关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建设——经营——转让bot方式、反对商业贿赂法规和所在国地区商人商会、社团的主要中资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特别是东道国和地区有关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投资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方面内容。
刑厚斌说,目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有很多壁垒,存在弹簧门和玻璃门。她举例说,日本虽然是个开放型经济,但是在建筑领域,日本规定在本土没有业绩的企业不得进入。
她还举例说,有些发达国家有明确的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的公约要遵守,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没有这类法规,这就意味中国企业到那里投资就可以进行灰色交易吗?不能,因为中国2006年参与了全球反腐败和反贿赂的公约,是缔约国,这是上位法。
同日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环境指数giei》是商务部研究院用近两年时间开发的一套适合中国企业使用的国别环境评价体系,包括机遇和潜力、营商便利性、风险与障碍三大评估体系,以及40项二级指标和200多项三级指标。考虑到中国和东道国双边贸易和投资实际增长速度,双边经贸、投资、收税协定、中国外交部国别预警频次和领导人互访频次等指标都纳入到了评估体系中。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从监管角度而言将从审批制走向备案制。但整体改革涉及很多领域难以一步到位,备案制要完成事后和中期的跟踪监管,这存在一些障碍,这是一个配套的过程。方向上是会推进,但何时能够落实备案制时间点上难以预测。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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