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以旧换再”比维修汽车零件更划算?
2024-05-14 09:33    1916 

热点纵横

除了讨论热烈的“汽车三包”政策之外,汽车行业近期备受关注的还有一大政策,那就是“以旧换再”。“以旧换再”是指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发布《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补贴工作。2013年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年度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也许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汽车三包”政策关注度太高,让“以旧换再”完全被忽略。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告诉记者,如果政策真的执行,对经销商和消费者都是好事。因为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等核心部件大修的情况下,与其花大价钱维修,不如使用“以旧换再”产品,对于车主来说,更换产品比维修产品性价比更高,也有利于4s店减少过了车辆质保期客户的流失。

“以旧换再”旨在节能环保

9月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就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补贴工作。根据方案,2013年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年度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方案规定,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中央财政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具体补贴比例、补贴上限和推广补贴数量在“以旧换再”推广企业资格公开征集公告中明确。

据介绍,国家牵头选择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车主和经销商同存顾虑

根据方案,“以旧换再”具体的补贴比例、补贴上限和推广补贴数量都要在推广企业资格公开征集公告中明确。

“以旧换再”虽然明显被“汽车三包”淹没得没了风头,不过也有部分车主开始关注该政策了。车主冯进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即将执行,该政策执行后,核心部件以及整车质保的时间和公里数都将延长,因为质保期最长或达3年、公里数达10万公里。“以旧换再”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超过三包质保期或公里数的车辆。让冯进困惑的是,以发动机为例,每款发动机出现故障的原因,以及损坏程度都不一样,在“以旧换再”折算的时候,是否实行一刀切?如果不是,那么具体的产品折旧评估又是如何鉴定,车主无从把握。

同时,汽车经销商也有所顾虑。有经销商表示,如果“以旧换再”是从汽车品牌销售网点开始执行,估计比较难执行,4s店的汽车零部件进货渠道都由汽车厂家严格控制,除非从汽车厂家层面介入,才有可能在4s店大规模推广,否则4s店很难推广“以旧换再”的零部件。

一位韩系合资车行总经理助理表示,“以旧换再”的产品一旦出了问题,即便不是产品本身质量所导致的,消费者恐怕也会首先认为是产品质量所造成的。那么,4s店将面临消费者的维权与麻烦。

快修店也能推广“以旧换再”?

路边的汽车快修店近些年一直有市场,就是因为价格比4s店实惠。这个实惠的价格一方面是由于人力和场地设备的价格便宜,另一方面则与零配件价格便宜有关,因为这类快修店大多使用的都不是原厂零配件。

有人认为,若“以旧换再”政策覆盖了快修店,这一现状或可改观。因为在路边维修的车辆,大多数都是使用年限比较长或车身总价不高的车辆,这类车更适合选择使用“以旧换再”产品。

然而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则表示,“以旧换再”产品不会在维修店大规模推广,至少会有控制性的推广和使用。因为路边维修店在零配件来源方面无法考核,在管理方面会产生诸多漏洞。

张华文认为,路边维修店无法保证其“以旧换再”零配件的合法来源,无法鉴定车辆的零配件是否是赃车的零部件产品。

新政让商家消费者“双赢”

记者采访了多家经销商,他们均表示,目前经销商都在接受“汽车三包”的培训,对于“以旧换再”还没有收到厂家的任何通知。

据悉,有部分品牌如东风日产,曾针对过了质保期的车辆推出再造零部件,以相对实惠的价格吸引车主返回4s店进行维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东莞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表示,“以旧换再”产品肯定会有一个严格的质量考核标准,对于那些过了汽车质保期,使用公里数较长的发动机来说,大修一次要花费上万元甚至几万元,如果再增加几千元购买一台“以旧换再”发动机,其质量和使用期无疑会更有保障。对于车主来说,使用“以旧换再”产品比维修零部件的性价比更高,也有利于4s店减少那些过了车辆质保期客户的流失。

来源:南方 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