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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和安全监管成为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各省市地方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纷纷出台政策为充电基础设施加足马力。
据11月28日最新消息,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鼓励陕西省内油(气)经营企业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加油(气)站辅助服务区增建充电设施;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投资面向包括个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
已建停车场车库 鼓励配建充电设施
办法明确,各市(区)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按照自用、专用、公用并进,快充、慢充结合,分类管理实施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配建的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纽带,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鼓励在已建停车场、停车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加速陕西省充电桩市场的扩张速度,能够迅速解决充电桩不足的现状,不过诸多充电场站的建立,对于这些新兴充电场站的监管也将成为重要的一环,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纽带,是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西安市为例,为了加强对场站的监管,在17年8月西安市就已出台政策,要求所有在西安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西安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以市级平台对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进行监管,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普及做出底层支持。
充电基础设施 向投资主体公平开放
充电基础设施投资面向包括个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由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中,个人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可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省内加油(气)站辅助服务区增建充电设施,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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