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总体布局相协调工程。全面关闭禁采区内矿山3家,关闭开采区和限采区内矿山6家,并将限采区内3家矿山整合重组为1家。
二是实施矿山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建设工程。完成现有12家小型矿山的关闭和整合,保留和重组形成2家大型矿山。
三是实施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工程。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 ,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含回填)达到100%。
四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工程。境内保留和重组的2家大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
五是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工程。治理矿山地质环境5736.53亩,治理率100%,新增农用地2585.53亩(其中林地1598.53亩)。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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