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某进出口公司出口至法国的2304台角磨机由于未通过当地海关关于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简称emc)的检测而遭到退运。宁波海关了解到,该批价值1.4万美元的货物运抵法国港口时,海关对其进行了抗干扰检测,结果产品未能达到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的要求,无法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客户随即要求退货。
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89/336/ee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简称emc)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成为ce标志的强制性指令。2004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又通过了新的电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ec,并于2005年1月20日开始生效,被取代的89/336/eec指令将于2007年7月20日废止。电磁兼容性指令的颁布是为了限制电工和电子设备潜在的干扰,提高欧盟的公共电磁环境,它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正常运行。
近年来欧盟频频颁布、修改涉及产品环保和安全标准的新标准、新法规及新指令,对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进入欧洲各国市场造成了较大的障碍和困难。海关提醒相关企业:针对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这一“绿色环保壁垒”,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环保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方面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采取切实措施增强实力并提高应对能力;同时要积极主动了解欧盟相关的最新政策及其动向,扬长避短,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掌握主动权,避免不必要的利益损失;有关部门也应及早制定相关产品的管理办法,规范出口秩序,引导我国出口产品的理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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