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首家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西安出口加工区10月30日通过国家海关总署等八部委验收。
自此我省乃至西北,有了拉动外向型经济增长的“金字招牌”。
西安出口加工区位于西安经济开发区内,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规划2.8平方公里,一期开发0.61平方公里,既是西北首家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又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大的特殊经济区域。区内实行海关特殊封闭监管,具有“境内关外”的功能,区内通过免税、保税、退税,使企业的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主要税收全部为“零”。出口加工区货物通关的快捷,手续的简便,24小时服务的作风及海关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西安出口加工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海关、商检、工商、税务、银行等机构一应俱全,具备了企业入驻的要求和条件。
这次,国家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八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对出口加工区19个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具备封关运营条件。 这对西安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可望成为全省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标志性项目,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出口创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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