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全面贯彻了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通过监管理念、体制、制度、机制、方式等创新,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许多制度设计体现新思维,更加“符合百姓”利益,更加公平正义。
建立食品安全制度
限定地方标准的条件和范围
加强食品小单位的监管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大量的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等。我国幅员辽阔,各地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差别明显。为从实际情况出发,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新《食品安全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扩大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范围。二是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地方政府对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进行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四是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五是对食品生产经营小单位的处罚依据具体管理办法执行。《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七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可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
实施三级召回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
根据问题食品的风险程度,问题食品的召回可以分为三级。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有必要对不同级别的问题食品实行不同的处理措施。新《食品安全》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按照上述规定,实施三级召回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的前提是:问题食品被召回的原因是食品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能保证食品安全;销售食品时应当向消费者采取的明示补救措施。确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新《食品安全法》**百一十一条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强化内部举报人权益保障
加大对生产经营“累犯”的处罚
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行为接连不断。对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新《食品安全法》按照从严监管的要求,**百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过错经营者给予减轻处罚新《食品安全法》**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对无过错的经营者给予了减轻处罚,其前提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确立损失赔偿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有时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有时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二者之间往往相互推诿。为有效解决此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新《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八条**款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增加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新《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该规定赋予了消费者的诉讼选择权,同时确定了*低赔偿金数额。标签说明书一般瑕疵免除惩罚性赔偿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常常表现为多种情形。对于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许多职业打假人要求企业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
中华厨具网(www.chuju555.com)秉承为商用厨具客户提供满意数据信息服务,为商用厨具企业开拓广阔市场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凭借自身行业优势、人才优势,顺应市场需求和信息化潮流,以保持中国专业、权威的商用厨具行业门户网站而努力。 中华厨具网通过分析了大量商用厨具企业信息及市场调查后,中华厨具网在中国厨具孕育产生,它将更聚焦商用厨具品牌价值提升,为厨具产品提供招商加盟信息服务,行业资讯服务,为企业代理商提供商业信息报道、商业合作和店铺运营咨询服务。 中华厨具网是综合商用厨具大数据信息平台,更具价值的行业门户准确的定位、多方位及时的行业信息、高转载的资讯发布,主导商用厨具行业资讯动态。融合热点事件策划,多方位立体传播,助力企业发声,为品牌扩音增强知名度。招商加盟连续为商用厨具品牌推荐优质代理商,强大的经销商数据库,快捷高效的渠道通路,定制化服务品牌招商,一站式为厨具企业招商加盟建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