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204 号 1 号楼公司会议室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力峰、贺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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