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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放宽多项住房公积金政策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05-11 22:10    7195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4月10日,记者从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更好满足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众购房需求,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周口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惠企等方面出台多项放宽政策,支持周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购房提取时限,将持不动产权证和持备案的购房合同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限统一调整为3年以内。放宽购房提取范围,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放宽至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签订备案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限额执行每人每年不超过0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周口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调整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原来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以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登记内容为准。缩短放款时限,在取得不动产(预告)抵押权证书后,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取消贷款户籍限制,对异地缴存公积金,周口本地购房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由需要周口辖区户籍,调整为不受户籍限制。

加大惠企力度。降低楼盘备案准入标准,房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多层住宅楼栋的备案准入时,将对主体结构工程进度的要求由原来的“完成主体封顶”调整为“达到主体结构的2/3”。

编辑:王靖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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