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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毛发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05-11 22:03    7769 来源:网络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毛发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2023-29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毛发检测仪及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5)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 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433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427424239@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427424239@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427424239@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与利民街交汇处附近东南

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话:13469657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房蓉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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