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3-10-16 15:10
字号:大中小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根据《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以上规定,现将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10月20日上午8:30—10:00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佛子岭路160号)8楼815办公室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工作安排,拟定于10月21日开展体检工作(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集合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咨询电话:0564-3379727(市发改委办公室)
0564-337620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2023年六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标签: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