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村、武教村村庄亮化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公告
2024-05-11 21:19    2034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公开邀请南丰镇南丰村、武教村村庄亮化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公告

南丰镇南丰村、武教村村庄亮化工程,业主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现决定以公告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丰镇南丰村、武教村村庄亮化工程。

建设地点:南丰村委会(马荷村小组、红岭村小组)、武教村委会(上麦草村小组、下麦草村小组、海雅村小组)。

建设内容:南丰村委会路灯亮化约70盏,武教村委会路灯亮化约90盏。

项目投资金额:73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制员职业证书,负责人、编制员社保缴纳记录或在职证明。

(二)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采购服务需承诺以下事项: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7:00前,携带以下材料:

(一)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二、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以上证书审核原件,提交盖章复印件);

(三)报价函(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报价方式以审核后相关费用折扣率计算;

报名时间结束后,如满足最低三家参与,于2023年10月23日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无误后,报价结果将在儋州政务网上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先生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