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宿迁市信访件办理情况(第四批)
2024-05-11 19:42    1724 来源:中国宿迁市人民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4批2024年4月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202415

泗阳县开发区长江路东侧金牌橱柜,该工厂生产线批建不一、未批先投,该工厂排烟设施超标,设备数据不属实。

宿迁市

泗阳县

大气

3月31日,泗阳生态环境局、泗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人员会同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年产6万套整体橱柜扩建项目审批建设全自动电子开料锯、自动直线封边机等设备18台套,实际建设67台套,于2017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西区3、4、5、6、7、8号厂房)审批建设封边机、电子锯、六面钻等设备51台套,实际建设253台套,于2017年建成投产;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东区3、4、5号厂房)审批建设自动电子开料锯、双胶锅双精双刮带跟踪窄板门板、通过式六面钻双钻包等设备22台套,实际建设55台套,于2020年建成投产。

4月1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至该公司现场核查,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未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查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针对反映该工厂排烟设施超标问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组织监督监测。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部分项目超出环评审批许可范围建设、未验先投的问题,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整改。

2.该公司已启动项目环评重新报批工作,目前环评报告正在编制。

3.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组织监督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跟进处理。

阶段性办结

2

202418

举报1:沭阳县经开区江苏荣丰玻璃钢化有限公司院内鑫之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废旧金属加工扬尘严重,早晨六点到晚上九点抓钢机等机器工作噪音扰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河内。

举报2:经开区东阳路江苏荣丰玻璃钢化有限公司院内鑫之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废旧金属加工扬尘严重,早晨六点到晚上九点抓钢机等机器工作噪音扰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至河内。

宿迁市

沭阳县

大气、噪声、水

3月28日、29日、31日沭阳县工信局、沭阳生态环境局、沭阳县攻坚办、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企业场地未硬化,车辆进出时会有扬尘产生。

该企业正常营业时间为8时至18时,偶有延至20时的情况,营业地址位于工业园区,厂界最近居民区为鱼种场小区,距离该企业约250米。宿迁市沭阳环境监测站于2024年3月29日对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昼间厂界环境噪声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该企业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对企业厂界四周进行排查,南侧为大门,北侧、东侧、西侧为其他工业企业,无河流。厂区内北侧、东侧、西侧的沟渠长满杂草,未发现污水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该企业现已停止经营,计划4月中旬清空厂区内堆存的物料。现已完成约30%的物料清理。

阶段性办结

3

202419

湖滨新区皂河镇八井村五组蓝顶铁皮搭出的养鸡场,每年夏天后苍蝇比较多,目前养鸡场烧煤,该养鸡场靠近村庄气味大、烟气大。

宿迁市

湖滨新区

大气

接交办件后,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皂河镇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该场四周均为农田,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500米,因养殖场需要育雏阶段加温,使用生物锅炉作为热源;现场少许氨味,为鸡粪堆积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氨味。

部分属实

湖滨新区要求养殖企业鸡粪日产日清,堆粪场加盖塑料大棚进行封闭,在饲养殖过程添加去味药物进行除臭,每日两次进行消毒灭蝇,确保将异味降到最低;属地加强养殖场日常监管。

办结

4

202420

洋北街道小石庄西北184米有个搅拌站,搅拌站无任何环评手续,无搅拌混凝土的资质,一直在生产,属于散乱污企业,且私自在农用地建厂房。

宿迁市

宿城区

扬尘

3月31日、4月1日,宿城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运河宿迁港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中交二航局现场提供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环审〔2023〕127号),自建搅拌站内所有设备及生产混凝土仅用于潍宿铁路江苏段站前3标建设使用。

该搅拌站所在地块为潍宿铁路临时用地地块,已于2020年收储征收为国有,并补偿到位,目前由运河宿迁港管委会负责日常管护。2024年,该地块作为潍宿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该搅拌站现场尚未完全建成,尚未投产。

部分属实

宿城区督促属地及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巡查,确保生产混凝土仅为铁路工程建设使用。

办结

5

202421

双沟镇双四路1号淮河新材水泥厂露天作业,使用吊机搅拌水泥,产生大量粉尘,附近居民无法开窗,车辆露天停放每天会有一层粉尘,严重影响生活,该厂每天晚上6点多以后开始整夜生产,离居民区近,产生噪音大。

宿迁市

泗洪县

扬尘,噪音

4月2日,泗洪生态环境局、双沟镇等部门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水泥生产线已密闭,现场使用无人机查看,未发现露天搅拌水泥,现场打开厂区雾炮机,雾炮机可正常运行,查看雾炮及洒水车使用台账,每天3次洒水;企业北侧靠小区已经安装隔音墙。现场调阅企业2023年四季度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颗粒物未超标,2024年一季度现场检测时间为3月26日,报告尚未取得。经查看该公司近期用电曲线图,该公司夜间0点后开始生产,走访该厂周边群众,群众表示夜间噪声确实对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泗洪县责令该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雾化降尘频次,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噪声的工段进行降噪处理。该公司正在新建磨粉工段隔音房,预计10月底完成。

针对该公司夜间生产噪声问题,泗洪生态环境局已组织监督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跟进处理。

阶段性办结

6

202422

梦溪街道梦溪路,该路段每天晚上8:00以后有较多烧烤摊贩,露天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宿迁市

沭阳县

油烟

3月31日,沭阳县城管局、梦溪街道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3月31日晚上检查时,发现7处露天烧烤摊点,均有油烟排放。

属实

沭阳县已对梦溪路两侧7处露天烧烤现象进行整治,督促烧烤摊贩入室经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坚决杜绝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沭阳县城管局与梦溪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常态化加强此地段巡查管理。

办结

7

202423

京公馆内小区南门西侧厂房内空地,2019年至今一直被堆放沙子,机器每天早晨六、七点开始作业噪音扰民。

宿迁市

泗洪县

噪声

4月1日,泗洪县工信局、泗洪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京公馆小区西侧相邻处露天堆放三处黄沙,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未采取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现场停放有铲车1台,运输车2辆,检查时未营业,经营中装卸运输车辆会产生噪声。

部分属实

该经营户已停止经营,沙堆已清理完毕。

办结

8

202424

扎下镇周沟村黄庄桥东南角,该处洗沙场无环评手续、无覆盖、无喷淋设施扬尘严重,地面无硬化且污水直接排到河内(该河道用于连云港送清水工程),要求立即取缔。

宿迁市

沭阳县

扬尘、水

3月31日,沭阳县工信局、沭阳生态环境局、扎下镇政府等部门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处洗沙场已被取缔,现场黄沙已覆盖黑色防尘网,现场有喷淋设施。现场核实发现部分场地未硬化,有前期排水痕迹。

部分属实

3月29日该洗沙场已取缔,目前洗沙设备已被清理。

办结

9

202425

淮海路南侧沿路河道污染严重,气味大,附近居民小区经常下半夜排污。

宿迁市

泗阳县

3月31日,泗阳县住建局、城管局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居民小区排污问题位于装饰城小区南侧中包河闸门,该处为一个雨水强排闸门,夜间小区物业因小区生活污水排放不畅擅自打开闸门,导致污水入河。

属实

针对小区物业擅自排放生活污水问题,已责令其整改,泗阳县已安装摄像头,防止夜间擅自开启闸门行为。用水高峰期调度上游提升泵站,优先将淮海路沿线污水增压输送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远期扩建洪泽湖路污水提升泵站,增设承压管道,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0

x202401

村民举报沭阳县宏威塑业制品厂,污染当地环境。信件反映,该厂位于沭阳县新河镇新潼路16号(沭阳县新河镇干花工业园第一排第一幢),原料为二手塑料颗粒及其他再生塑料制品,夜间组织工人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机器发出刺耳的轰鸣声,同时也排放出有毒有害的废气,周围村民深受折磨,影响睡眠,有很多村民已经查出呼吸系统病变。

宿迁市

沭阳县

大气

接交办件后,3月31日、4月1日,沭阳县工信局、沭阳生态环境局、沭阳县攻坚办、新河镇等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实,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产生一定的噪声。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热熔、拉丝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废气利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设施和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环保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房外无刺激性异味,现场使用手持voc检测仪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浓度约为0.8mg/m3。经核实,该厂北侧、西侧无居民,距离南侧居民约150米,相隔一条马路(车辆较多)和一条沟渠,东侧有居民3户,基本无人居住。

部分属实

企业已停产,目前已拆除热熔、拉丝工段的生产设施。属地强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巡查频次,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复产。

来源:中国宿迁市人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