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管理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本年1月1日《西安市机动车和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法令》正式施行,标志着西安市环境管理开端向此类污染说不。
《法令》清晰,西安市非路途移动机械,是指不在路途上行进的以汽油或许柴油为燃料的工程、农业等机械。包含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叉车、发电机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该《法令》清晰,新增非路途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在新增机械的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抄送非路途移动机械的名称、种类、数量、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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