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项农业机械推广判定纲要11月1日起施行
日前,农业部发布公告——依据《农业机械实验判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则,新制修订的“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等45项农业机械推广判定纲要经专家审定经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45项纲要分别为: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农用柴油机、旋耕机、微耕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动力喷雾机、喷杆喷雾机、担负式喷雾喷粉机、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成机、秸秆(根插)破坏还田机、谷物干燥机、农用螺旋榨油机、自走式棉花收成机、深松机、旋耕条播机、免耕施肥播种机、脱粒机、轻小型喷灌机、割草机、搂草机、打(压)捆机、颗粒饲料限制机、生果分级机械、生果清洁打蜡机、挤奶机械、生鲜乳冷藏设备、青饲料收成机、清粪机、油菜联合收成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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