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长批示:郑州要反思水泥罐车为何久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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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7·27”特大事故发生后,作出了批示:“水泥罐车和三轮车都在治理之列,为何久治无效?请郑州市妥善处理善后,举一反三,进行专项治理。”
事实上,从7月31日开始,郑州警方已经开始着手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的集中整治工作(详见昨天河南商报a07版)。
在昨天的报道中,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院副院长陈相成认为,水泥罐车等相关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屡次发生,监管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郑州大学一位副教授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如果监管机制到位,比如在驾驶员培训、道路设施建设、查处力度、追责等方面,政府机关的力度加大一些,也许会好很多。预防交通事故其实和保障道路畅通一样,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可以联合成立一个专项小组,集中精力逐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当然,这个不能只是一时的,要常年都做才行。”
而一名政协委员则表示,车辆、企业和政府相关单位之间,不排除存在一种利益关系,需要相关部门下决心揪出背后的利益链。
郑州刑拘水泥罐车7死事故9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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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7·27”重大交通事故(详见本报7月28日a07版)发生后,郑州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目前,郑州警方已对交通违法的事故双方驾驶员及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加强安全管理教育的车主、公司负责人等9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具体情况如下:
豫g28208水泥罐车驾驶人魏成朝、实际车主黄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豫rk0518时风牌农用汽车驾驶人汪永铎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员、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预拌砼搅拌站(豫g28208水泥罐车实际管理单位)法人代表申金州、项目承包人杨洪伟、车队长魏小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新乡市安通运输公司(豫g28208水泥罐车登记车主)法人代表王新民,副总经理王伟力、王学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关于此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政府已组成处理小组,对伤者及死伤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并启动相关赔偿程序。同时,郑州警方公布了此次事故的死者名单。
“7·27”重大交通事故死者名单
童瑞英 女 48岁 内乡县乍曲乡水沟村
刘松华 男 28岁 内乡县王店镇刘观村
任培军 男 65岁 杞县刑口杨屯村
张玉同 男 65岁 内乡县乍曲乡南庄村
张坤锋 男 36岁 睢县后台乡
宋发明 男 46岁 睢县长岗镇
任留德 男 50岁 上蔡县蔡沟乡大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