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重庆市消委会和重庆市福建商会联合主办的“2010—2011年度消费者放心店(企业)”创建活动中,高新区建材市场65家经营户荣获“放心店”称号,并获予了匾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并联同商会民间组织首次开展了创建评比活动。在此期间,共有956户参与了放心店铺的评比,通过陶瓷专家和消费者代表的评审,最终65名经营者脱颖而出,占总比例的7%。同时,被选出的65户经营户都具备三点要求:首先,连续三年产品检查合格;其次,经营户在市场的经营时间在五年以上;最后,品牌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处理投诉和纠纷的流程。
刘明生还强调,本次创建活动以两年为一期限,具有持续性。如果市消委会没有接到关于“放心店”的投诉,店铺则可渐升为“满意店”、“诚信店”。反之,如果市民发现“放心店”在商品质量和服务存在问题,可向市消委会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店铺的荣誉资格,并撤回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