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将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从电力行业扩大到钢铁、水泥、石化、玻璃行业。收费标准与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相同,即为2240元/年·吨。
例如无锡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839家企业参加试点工作,征收有偿使用费4316万元,“环境有价”“有偿排污”的观念得到了各方认同。而排污,最简单的衡量标准就是化学需氧量,实际上就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简单说来,就是如果1升水被污染了,那么根据污染程度,要将其氧化所需要的还原性物质消耗的氧化剂的多少。所以它可以用来衡量污水的受污染程度。通过环保部门的监测仪器,就可以很容易知道到底企业一年排放了多少污水。
如果有的企业购买的排污权省了下来,今年用不完,而有的企业要新上工业项目,排污权却又不够怎么办?此前,江苏无锡等地区实行排污权平台交易,用不掉的可以拿出来在二级市场上卖。而今年7月《关于印发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可采取拍卖、协商等方式组织排污权交易,交易底价原则上不低于交易当年排污权有偿取得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