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宏宇陶瓷先中招?
2022-05-15 18:09    176 
  • 投资金额:10万~15万家
  • 门店数量:未填写

一对一加盟指导
为加盟保驾护航

加盟咨询
  1. 预约考察
  2. 咨询费用
  3. 了解区域
  4. 开店选址

宏宇陶瓷中山市三乡经销商日前违法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宣传标语的门头广告,将有可能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 宏宇陶瓷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山经销商受到当地工商部门查处,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之中,一旦查实,将有可能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

原标题: 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宏宇陶瓷或最先中招

宏宇陶瓷中山市三乡经销商日前违法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宣传标语的门头广告,将有可能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

根据国家公布的新《商标法》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者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宏宇陶瓷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山经销商受到当地工商部门查处,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之中,一旦查实,将有可能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

8月5日,宏宇陶瓷对其经销商发出紧急通知说明,此次事件使宏宇品牌和终端经销商的声誉受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要求各个品牌的销售商以此为鉴,引发高度重视,加强对终端经销商在对外宣传时使用荣誉称号方面的监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事件在佛山陶瓷界立刻发酵。宏宇陶瓷发布通知第二天,佛山市晶尊陶瓷有限公司对经销商发出紧急通知,表示因广东省工商局正式对用全国性名义推广广告的行为进行严查,并禁止使用,要求经销商对含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免检产品”等字样的广告物料须在8月7日前全部卸下。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