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讯(记者 张玉岩)20日,济南市环保局网站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对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都榜上有名。其中,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烟尘超标排放228.1倍,被处以罚款壹佰万元整。
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3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台煤制气发生炉烟气排放氮氧化物浓度为1588mg/m3,超标排放2.176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罚款壹佰万元整。另外,2017年1月17日,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对40平米玻璃窑炉煤改气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生产,处以捌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