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关于落实国家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省市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水泥、玻璃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企业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
通过节能监察,丹东市海工水泥有限公司、丹东市第二水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见附表)超过《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限定值。
现对这2家能耗不达标企业进行公告。企业应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附表:辽宁省水泥玻璃行业能耗不达标企业公告名单
联系电话:024-8689279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521房间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