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卢展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中山市阜沙水厂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10家工业企业尚未拆除,其中3家为2013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新建工业项目,分别为玻璃制品、建筑材料和纸制品企业。9月8日上午,阜沙环保分局联合中山法院、供电等部门,对位于鸡鸭水道旁的一家矿粉加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停电停产。截至目前,阜沙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0家企业,已关停或搬迁6家,另有2家正在进入搬迁程序,很快将会搬迁。
鸡鸭水道属于中山市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本次涉事企业为中山市晟通建材有限公司,毗邻鸡鸭水道,主要从事矿粉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燃烧废气和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联合执法人员在企业负责人的见证下实施强制执行。
据了解,中山市晟通建材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始从事矿粉生产加工,项目未完善环保手续即擅自投产。2015年阜沙环保分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处罚决定书发出后该企业未依法履行停产决定,案件被移交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