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古巴《格拉玛》报2011年11月21日报道,自今年12月1日起将古巴允许农牧生产合作社(cpa)、服务和信贷合作社(ccs)、合作生产基层单位(ubpc)和国营企业可以直接向旅游部门出售未加工的农产品、食用米、植物碳,不再需要通过国有商业企业经销。
今年12月1日,古巴政府将出台此规定的相关政策。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改变古巴农产品的贮存和贸易体制,通过相关的管理机构简化初级农产品到消费者的中间环节。农业生产者甚至有可能自己将产品带到市场上销售。同时为了更好的利用地方农业,将发展向旅游点供应产品的机构。这些机构不会替代现有的国有企业,而是一种额外的、多元化的选择。销售价格将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并按古巴比索(cup)计价。
来源:古巴格拉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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