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携带20公斤榴莲肉 入境时被没收
2024-05-06 20:39    9828 

记者从金陵海关获悉,一名乘坐来自新加坡tr180次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了20.2公斤新鲜榴莲肉,被金陵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旅检关员当场截获,并予以没收。据悉,这也是南京禄口机场榴莲截获量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该批截获的榴莲肉均为塑料盒内分装保存,每盒都用礼品纸包裹,盒子的包装上还有中文标识“机器真空包装,无味,可带出国”的字样。

据悉,携带榴莲果肉进境的为一男性旅客,由于新加坡榴莲比国内便宜,所以在新加坡旅游返程时一次性购买了大量榴莲果肉,准备送给亲朋好友。金陵海关机场办事处旅检关员介绍,截获的榴莲将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最后将予以销毁。

海关关员提醒,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禁止携带新鲜水果、蔬菜、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奶及奶制品、燕窝、蛋及其制品、种子、苗木等产品入境,违者将对携带物品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来源:扬子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