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河北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供餐安全管理
2024-05-06 20:36    2637 

为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幼儿园供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三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供餐安全管理。

据记者了解,第一是摸清底数,将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及时组织对辖区内幼儿园供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证、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将辖区内供餐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幼儿园主体资格明确,有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的幼儿园食堂,要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对未取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办的幼儿园食堂,要督促其尽快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以政府食安办名义将相关无证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同级政府),建议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未反馈处理意见或历时1个月后,幼儿园仍未取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正常经营的,对经营规模较大的非个体幼儿园,按照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及监管条件加强监管,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幼儿园,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要求,办理小餐饮登记证,主体业态为小餐饮(幼儿园)。幼儿园无自建食堂,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其他供餐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贮存和运输设备。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期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6号)中涉及的12个小餐饮登记证核发改为备案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区,未取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正常经营的个体幼儿园,办理小餐饮备案卡,主体业态为小餐饮(幼儿园)。

第二是建档规范,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供餐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分类、逐一建立监管档案。对达不到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或小餐饮登记(备案)条件的,进行登记造册,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改,指导、督促其进一步提升改造,达到许可或登记(备案)条件或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备案卡)。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或登记(备案)要求,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其取缔关停,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第三是强化监管,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幼儿园食品安全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培训、约谈等形式,明确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指导、督促幼儿园开展定期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指导幼儿园加强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要与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幼儿园建立相对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鼓励对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严禁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谨慎并尽量避免采购使用转基因食品。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幼儿园食堂及为幼儿园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其他供餐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适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