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广东梅州重新调整畜禽禁限养区
2024-05-06 18:24    3127 

梅州市梅县区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梅县区畜禽养殖区范围的通告》,进一步优化区域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011年,梅县区发布了《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并开展系列专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近年来,随着环境管理需求的变化,原通告中关于畜禽养殖区布局方案存在空间区域界定不明确、部分禁养区划分规范性不足、区域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难以协调等问题,现梅县区结合环境承载力和环境保护要求,调整限养区的范围,并对限养区范围进行界定。调整后的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其中包括生态严格控制区、重要的河流及两侧、工业聚集区、森林公园等休闲游憩区、其他畜禽养殖禁养区域等)。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包括禁养区外延500米直线距离的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均属畜禽养殖适养区范围。

通告实施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原有的畜禽养殖场(点)将依法实行搬迁或拆除,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点)实行限期整治,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不外排,对治理后仍不达标或不按要求进行污染治理的实行限期搬迁或关闭。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来源:梅州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