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环境被破坏食品安全出问题都可提起公益诉讼
2024-05-06 15:23    1184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靳丹报道 村民于某某擅自将承包的公益林地改变用途种植水稻,因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于某某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而这不是个案,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4800件,立案43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53件,提起公益诉讼69件。

昨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公布10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主要类型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涉及的公益领域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以及英烈保护领域。

典型案例1: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 2012年,沈阳市辽中区牛心坨镇小黑岗村村民于某某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承包的公益林地改变用途种植水稻。2016年9月18日,于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被刑事立案,2017年6月19日被移送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某某砍伐树木后,非法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公益林原有植被严重毁坏,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损害状态。

2018年4月17日,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对于某某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5月4日,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庭经审理,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在涉案林地继续种植水稻,十日内恢复公益林原状。

典型案例2: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 2018年春季开学:,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政协提案、教师反馈、群众反映等渠道发现,丹东地区校园及周边小卖店、小吃部有售卖存在安全隐患食品行为。经丹东市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集中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出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经营环境不卫生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主动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座谈,达成监督共识,确定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丹东地区六个基层检察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分别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建议其积极整改并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32所中学、96所小学、60所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共检查商户892家、小作坊36家、学校食堂82家。经监督检查,立案处罚9家,罚款5.5万元,责令整改50家,发出监督意见书82份,指导办理证件15家,对全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行了依法查扣、下架、销毁。

来源:辽沈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