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西安:黑心商贩售卖“毒油条”被提起公益诉讼
2024-05-06 15:15    1244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心健康,可总有一些商家不顾法律规定,为牟利不惜在食品上动“歪”心思。12月24日记者获悉,西安灞桥区检察院向灞桥区法院提起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男子因生产售卖铝残留量超标的油条,被要求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2018年4月6日,来自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的陶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区新房社区仲家巷,开了一家小吃店,经营范围是中餐食品制售,包括油条、包子、稀饭、豆浆、馄饨、米线等。2018年7月18日,西安市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陶某某所炸油条以及加工油条所用的生面团进行抽样检测。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陶某某所炸油条铝的残留量为916mg/kg,用于加工油条的生面团铝的残留量为861mg/kg,远远超过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油炸面制品铝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要求。

2018年8月1日,经未央区食药监局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对以上铝残留量超标食品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鉴定。8月14日,该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人长期过量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产生慢性毒损害,包括神经毒性、骨骼毒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肝毒性以及其他毒性。专家指出人若长期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

据陶某某陈述,他长期向炸油条的面粉内添加明矾,食用量为每5斤面粉添加50-100克明矾。自2018年4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除因放假休息、环保检查、天气原因停业一周外,他共加工、销售油条97天,其间每天约卖出油条40-50根,每根售价1元钱,最低营业额为3880元。

12月24日记者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健康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和引导食品销售者自觉守法经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灞桥区检察院日前向灞桥区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陶某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违法添加明矾,向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陶某某应在有关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例之规定,陶某某应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38800元。

来源:西安晚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