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北京:小作坊用亚硝酸盐最高罚一万
2024-05-06 15:09    6454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表决通过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规定将于明年7月1日施行。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维萍说,三审稿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小作坊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进行检验,但没有说明按照什么标准检验。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该条款表述为“食品原料应当具有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规定明确,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区(柜)存放,并有专用的称量器具。同时,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购进、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等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购进、存放、使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小餐饮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时间、人员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

来源:北京晨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