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山西“点对点”监管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
2024-05-06 14:53    3797 

为了切实保障全省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近日,山西省再次发出通知,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

通知明确,疫区所在县内的生猪养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本省范围内与屠宰企业实施出栏肥猪“点对点”调运。其中,养殖企业应符合:拟调出生猪的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专职兽医人员;过去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部、省两级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中,未出现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形;县域内无屠宰企业或现有屠宰企业产能不足;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与屠宰企业签订专项供应生产合同等条件。

屠宰企业应符合: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拟调入生猪的屠宰厂(场)2017年实际屠宰生猪15万头以上;过去3年在相关部门无产品质量方面的不良记录,在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未检出禁用药物或违禁添加物;能够按照生猪来源场户分批屠宰生猪等条件。

同时,依据通知规定调运的种猪、商品仔猪以及实施“点对点”调运的出栏肥猪,需按照程序检疫,包括出栏前15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按要求实施抽检。

对于调运交通工具,通知要求,“点对点”调运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生猪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

目前,山西省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正在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落实通知要求,推动生猪及生猪产品规范有序调运,提高稳定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保障能力。作者: 黄永建 沈赓前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