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江西举行食品生产企业“公开承诺”活动
2024-05-06 09:53    1422 

央广网南昌10月30日消息(记者范存宝 通讯员黄俊杰)10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南昌举办全省百家食品生产企业“提升食品质量 企业公开承诺”活动。江西食品行业协会向全省食品企业发出“保障食品安全 我们共同行动”的倡议。江中药业、江西维莱营健高科等13家大型食品企业负责人作为代表,分别向消费者做出郑重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全体参加活动企业集体宣读承诺誓词,并签订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出席活动并讲话。

据悉,整个活动旨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求食品行业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监管部门搭台,行业协会倡议,食品企业承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推进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江西的生态优势,食品企业大有可为,在座企业家大有可为,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打造良心企业、品牌企业。要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职的首要依托,首要任务,首要职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

要倡导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公开承诺,“晒”出了企业的责任,“亮”出了企业的承诺,企业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变被动落实为自觉行动,同时也向媒体、消费者和公众表明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态度。希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承诺变成行动,靠优质的产品取信于民。更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我省培育出更多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江西地方食品品牌。

要坚持严格监管,促进我省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监管目标,加强和改进食品监管工作,在执法资源、技术装备等进行重点倾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手段,探索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要牢固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既要做保障安全的“铁心人”,也要做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服务民营经济的 12条措施,做实做细“四个更”(办事更快、服务更好、程序更简、花钱更少),通过便利化的服务,让企业集中精力抓好质量安全和企业管理,促进全省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跨越式的发展。

要加强社会共治,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为契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的支持协作,加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推行食品监管的网格化管理,在对重点食品企业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多种方式,达到“小概率抽查、全覆盖震慑”的监管效果。要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食品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来源:央广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