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食药监总局拟规定:风险食品24小时紧急召回
2024-05-05 21:57    5389 

据新华社电 在“福喜过期肉”事件余波未平之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日发布《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行风险食品24小时紧急召回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意见稿规定,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

其中,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药监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实施召回的相关情况,供公众查询。

对于一般召回,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7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并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的,可视情节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予以公布。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