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广西一对夫妻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饮品牟取高额利润被诉
2024-05-05 19:11    8179 

为牟取高额非法利润,罗某、肖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多种保健饮品生产,并销往广西、湖南等地,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近日,广西桂林市临桂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罗某、肖某提起公诉。

罗某、肖某系夫妻,两人于2003年7月在临桂县成立一家食品加工厂,共同对食品厂进行管理。为牟取利益,两人商量决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保健饮品生产。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罗某从广东订购保健饮品外包装,并购进白糖、柠檬酸等生产原料,在临桂镇龙山路一仓库组织工人生产“泰国燕窝口服液饮品”、“氨基酸口服液饮品”、“钙铁锌氨基酸口服液饮品”、“中老年氨基酸口服液饮品”、“冬虫夏草口服液饮品”、“阿胶补血口服液饮品”、“红桃补血口服饮品”、“盖中钙口服液饮品”、“气血双补口服液饮品”、“安神补脑口服液饮品”等10余种伪劣保健产品,并伙同其妻子肖某将上述伪劣产品共计4661件销往广西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以及湖南省衡阳市等地的经销商,销售金额高达454778元人民币。

经桂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罗某、肖某生产的泰国燕窝口服液饮品、氨基酸口服液饮品等十余种饮料产品均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经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罗某、肖某生产的红桃补血口服液饮品、冬虫夏草口服液饮品、安神补脑口服液饮品均系使用虚构保健食品文号的假冒保健食品。

来源: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