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4年6月23日-26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及挂牌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时间
销售方式
品种
数量
(万吨)
标的分布
星期一
(6月23日)
挂牌销售
国家政策性粳稻
(东北粳稻)
166.45
吉林(35.51)、黑龙江(130.94)
竞价销售
133.6
辽宁(25.9)、吉林(27.7)、黑龙江(80)
星期二
(6月24日)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小麦
27.41
山西(0.36)、江苏(6.57)、安徽(8.68)、湖北(11.8)
国家临时存储大豆
35.2
内蒙古(11.2)、黑龙江(24)
星期三、四
(6月25日、26日)
竞价销售
国家临时存储玉米
499.17
河北(0.6)、江西(33.67)、湖南(9.35)、内蒙古(65)、辽宁(35)、吉林(155)、黑龙江(200.55) 具体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清单为准。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www.cereal.com.cn/agwt、www.hfgtc.com和www.grainmarket.com.cn网站。
二、参加交易会的资格
参加国家政策性粳稻(东北粳稻)、临储大豆、临储玉米交易的买受人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油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买受人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涉及货款,必须由买受人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条件的竞买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可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来源:国家粮油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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