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沈阳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 重点检查“瘦肉精”和添加剂
2024-05-05 17:52    8299 

即日起至下月底,沈阳将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5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瘦肉精”和添加剂,如果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最高十倍以下货款金额的罚款。

从即日起至5月30日,肉制品生产企业将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查。6月1日至20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支队将组成12人检查人员到全市各郊区进行检查。6月16日到30日,市、区检查组将督查企业不少于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的2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保持资质的一致性。即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沈阳市食药监局将通过查阅企业记录,核查企业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出现违法生产经营,监督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许可证。

来源:时代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