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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营管理办法废止 不代表取消“盐业专营”
2024-05-05 13:51    4759 

俗话说,“人不可一日无盐”,如果没有了盐,不仅一日三餐食之无味,我们的身体健康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正因如此,国家有关“食盐”的政策,显得特别牵动人心。从春秋至今,我国始终禁止民间私自制造贩卖食盐;美国、英国、瑞士等国家也对食盐实行不同程度的专卖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统一的食盐专营政策。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0号令”,取消200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消息一出,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媒体报道称,实行了数千年的盐业专营将就此作古,还有评论称“盐业专营百无一用”。不过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记者的调查,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代表取消“盐业专营”。

对于昨天国家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随后有媒体报道的“我国食盐专营”将取消的说法。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于本杰明确表示,这是社会的误读。目前国务院1996年出台的《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废止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为食盐专营的废止:

于本杰:我们现在实行的食盐专营的政策,是国务院的《食盐专营办法》,目前《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继续执行,专营政策没有调整。

中国盐业协会也表示,发展改革委废止相关文件,是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之所以要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本杰解释说,2008年时我国盐业的主管部门就已经由国家发改委转移到工信部,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2000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策。废止这一文件和取消食盐的专营政策没有关联:

于本杰:当时国家发改委,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他为了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加强专营许可证的管理,专门制定的办法。本身就不是它的事情了。不在它管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所以废止,和取消专营政策没有任何关系。

于本杰进一步表示,目前的政策只是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是《食盐专营许可证》仍然存在。食盐专营是一种国家专营的政策,我国在食盐的生产,运输,批发到零售等各个环节,都是实行许可证管理。随着国家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事项,从去年年底开始,食盐在专营领域的三个证件审批已经全部下放到省一级: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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