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应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
安排专人巡视食堂对浪费批评教育
按照《意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餐要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同时,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
对于单位食堂,《意见》称,单位食堂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鼓励餐饮企业多提供小份菜
《意见》称,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在餐厅吃饭时,《意见》还要求餐饮企业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提示牌,菜单上应准确标注菜量,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意见》称,监察部门对大额餐饮发票适时开展抽查,严肃查处公款浪费案件;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意见》称,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消费电子监控平台,各单位对未在平台备案的公款消费不予报销。
■专家说法
文件为国企晒“三公”做铺垫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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