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渔业资源遭到不断恶化,为了能进一步修复渔业资源,实施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等,山东济宁实施多条措施做好2014年禁渔工作。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济宁市自2014年3月1日至6月25日在南四湖及其贯通河道实施禁渔,南四湖上、下级湖各5万亩禁渔区仍常年禁止捕捞作业。同时,对南四湖内荷叶、荷花、藕等重要水生经济植物设定禁采期和禁采区,禁采期自6月1日起至8月31日,南四湖上、下级湖旅游景区各设立1万亩的禁采区,禁采区内上述水生经济植物禁采时间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
为确保禁渔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各级渔业部门积极部署,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湖区一线,妥善做好禁渔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禁渔工作的重要意义,妥善安排禁渔期间渔(湖)民的生产生活。
二是抓好湖区网箱、网围的养殖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南四湖渔业功能区划与养殖总量控制规划》要求,对划定的养殖区外的网箱、网围坚决予以清除,对养殖区内的网箱、网围养殖方式、养殖品种、养殖面积实行登记建档管理,严禁投饵性网箱、网围养殖,切实防止渔业养殖污染反弹。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等各种违法捕捞行为,坚决清理取缔违规渔具渔法,加强对湖区及其贯通河道和水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禁渔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水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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