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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各地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特点
2024-05-05 07:38    1293 

自2010年以来,新疆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已经连续运行3年,较好地发挥了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的作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做好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有关要求,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各地陆续组织开展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蔬菜储备规模增加

今年,新疆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蔬菜储备规模、建立储备制度的城市范围和承储企业数量均有较大增长。据初步统计,到11月中旬,全区已储备冬春蔬菜10.27万吨,比去年增加3.85万吨,增长60%。其中4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乌鲁木齐市蔬菜储备5万吨,增长28%;喀什市储备1万吨,增长67%;阿克苏市储备2500吨,增长25%;昌吉市储备1200吨,增长20%;库尔勒市储备800吨,增长33%;克拉玛依市储备6000吨,与去年持平。建立冬春蔬菜储备的城市范围由乌鲁木齐和地级中心城市扩大到30多个县级城市。全区承储企业已达到76个。储备蔬菜的品种主要包括:白菜、土豆、洋葱、萝卜、南瓜、冬瓜等新疆常食耐储菜。储备期为每年9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

2013年,乌鲁木齐市按照450万居民人均日消费400克蔬菜的标准,制订并实施了5万吨的蔬菜储备计划,可保障市民21天的基本用量。

二、储备制度逐步完善

目前,多数地州市已建立了冬菜储备制度或出台了储备实施办法,成立了领导或协调机构,制定了承储企业认定、蔬菜收储投放及财政补贴等管理办法,使冬春蔬菜储备成为一项长期制度。乌鲁木齐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市级储备肉菜管理办法》,将冬春蔬菜储备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轨道。针对近期蔬菜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乌鲁木齐市政府出台了临时限价政策,要求从11月1日起全市450个社区蔬菜直销店蔬菜加价幅度不得超过10%,限价的蔬菜品种也从储备菜扩大到60个蔬菜品种。同时,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了对蔬菜储备和市场供应、价格等情况的检查。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的抑制了蔬菜价格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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