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看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
2024-05-05 01:55    9747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要求,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储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防止出现“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保护好农民利益。

《通知》指出,今年中晚稻有望继续丰收,集中上市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下行压力,部分地区面临收储仓容紧张的问题。

《通知》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

一、积极组织企业入市收购。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的责任。中储粮各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按照《预案》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启动预案。有关产区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贯彻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组织和引导当地农民有序售粮,在中储粮公司无收储库点或仓容不足的地区,组织和指导本地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保证农民售粮需要。销区省级人民政府也要督促本地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到产区收购,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同时组织地方储备企业采购,充实储备库存。

二、多措并举扩大收储能力。有关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仓房维修、腾仓并库,积极配合中储粮公司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工作,尽早为收购新粮腾出仓容。中储粮公司要加快国家已安排的简易仓储设施建设,确保新粮收购时能够投入使用。在收储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中储粮公司可以租赁部分社会仓容,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适当搭建露天储粮设施,确保农民售粮需要。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要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