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加快渔业发展意见及中、省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洛南县人民政府2013年8月2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加快渔业发展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予以重视和发展。
《意见》明确了洛南县今后一段时期渔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全县渔业突破发展绘制了美好蓝图。《意见》确定了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和养护、苗种繁育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特色渔业、休闲和观光旅游渔业、发展高效渔业、发展健康水产养殖等六方面工作重点。规划到2016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2000亩,年产水产品6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到2020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3000亩,年产水产品12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000万元。
《意见》提出了发展渔业的扶持政策,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渔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渔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渔业科技创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工作。同时为扶持龙头企业、养殖大户、大鲵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即对新建养殖池塘(标准化)100亩以上的,按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新建标准化流水养殖池(虹鳟、金鳟等)600㎡以上的,按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新发展网箱养殖面积300㎡以上的,按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渔业种苗(鲢、鳙、草、鲤、鲫)生产单位(合法),按1000元/万尾给予补贴,特种鱼种(虹鳟、金鳟、甲鱼等)按2000元/万尾给予补贴;对新建大鲵繁殖基地(养殖池)4000㎡以上的,按8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建商品大鲵养殖池600㎡以上的,按50元/㎡给予一次补助;对养殖大鲵1000尾以上且苗种规格15㎝以上的商品大鲵业主,按50元/尾给予购种补助;并将渔业生产(渔业养殖水面)纳入农业(种粮)补贴范围。
来源:洛南县渔政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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