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开展风险预警和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玉溪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试行)》(玉农发〔2013〕165号)规定,经推荐,市农业局确定首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定点检测148个,其中, 新平县水产品生产与销售网点被列为首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的有:漠沙园艺场、新平商贸城农贸市场、玉溪百姓超市新平分店。 来源:新平水产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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