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根据根据农业部8月5日召开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渔〔2013〕182号)要求,盐津县渔政大队采取“四个强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禁渔具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领导。召开专项行动会议,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统一安排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目的明确,措施有力。
二是强化宣传。根据方案要求,对白水江、横江等流域违禁渔具进行了认真分析摸排,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告知违禁渔具户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渔民守法意识,共散发告知书150余份,并通知违禁渔具户在8月17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强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强化监督。由于宣传工作到位,渔民自行拆除“迷魂阵”2个。8月18日,渔政执法人员对白水江进行巡查,强行拆除1个“迷魂阵”,查出地笼网5张,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四、强化责任。为落实好专项行动,渔政大队与渔民确定责任制,渔政执法人员分片包干相关河流,责任到人,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依法打击,实行常态管理,有效保护盐津渔业资源。
来源:盐津县渔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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