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徐先生购买了一瓶康师傅绿茶饮料,生产日期为6月3日,未开封,但是里面居然含有发霉的口香糖白色物体。
当徐先生打电话给厂家后,厂家表示,一般就是一赔三,后来说赔十瓶,再后来说最多只能赔一件。
但徐先生表示,他平时非常信任康师傅品牌,不需要赔偿,只是希望对方能够重视食品安全,给消费者一个正式道歉,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不过,对方称无法做到。
昨日,康师傅厦门负责人表示,由于运输中存在颠簸,也许会出现饮料瓶破裂,造成饮料污染发霉,已经向上级反映。关于赔偿问题,正在协商,对于消费者提出登报道歉的要求无法满足,他们正在以积极的态度去联系这位消费者,并且希望能够拿到产品,进行检验,查明原因。
来源: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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