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农业局渔政部门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对海鲜大市场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摊位进行检查。据了解,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必须取得许可证,发现私卖水生野生动物的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83186130举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8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在海鲜大市场一家水产店门口,记者看到售卖中的冰冻鳄鱼头。市农业局渔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出售鳄鱼这种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要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海鲜大市场附近一家酒店内,出售一种标着“中华鲟”的鱼,渔政执法人员说,这种鱼是鲟鱼,而非中华鲟,市民要注意区分,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允许经营销售。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酒店、宾馆、批发市场等所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单位和场所。检查品种主要为国家重点保护及省重点保护品种,如鳄鱼、鲟鱼、大鲵(娃娃鱼)、海龟、泰山赤鳞鱼、红珊瑚等。(采霜)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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