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渔计函[2013]1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与管理,做好我市水产原良种场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依照项目申报、储备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我市水产原良种场建设项目储备库,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我市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品种范围:依据农业部“十二五”规划,四大家鱼、鲤、鲫、鲂、鲶、鳜、鲌、黄颡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青虾、中华鳖、珍珠蚌等属可申报储备项目品种范畴。
二是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拥有一定的繁育基础设施、技术队伍,标准池塘面积在200 亩以上,已取得与项目养殖地点、范围、养殖品种相符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一定的繁育规模的水产原良种场。
三是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原良种场亲本、后备亲本保种池,苗种培育池,繁育车间、生产管理用房、实验室及配套设施的新建、改造,必要的仪器设备采购等。
四是投资规模: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中央投资控制规模为200万元。
五是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2014年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并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建设成效等文字材料。
六是已落实项目建设地点,并按1:0.5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的申报项目在审核中予以优先。
来源:南昌市渔业渔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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