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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拟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准入门槛
2024-05-04 18:42    9570 

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最新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草案,该征求意见稿是在旧版即2010年《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基础上的修订。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我国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乳企提高了新门槛:要求实施haccp和gmp管理体系、有自建自控奶源、企业有研发能力,同时全面提高了管理要求,特别是原辅材料的采购要求;同时,全面提高生产条件的要求,如提高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生产用水要使用纯化水等。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昨天公布的名单显示,目前在获得婴幼儿奶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总共有128家,其中广东有10家企业,包括美赞臣、施恩、雅士利、广州雅培等。

▶亮点1 实施gmp和haccp体系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征求意见稿称,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申证单元为1个,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湿复合工艺应注明为湿法工艺。同时,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和幼儿配方乳粉的具体品种明细。其中明确:“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或基粉为主要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完整的干法工艺,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要获得新“准生证”的企业,必需按照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要求建立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还需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管理层则要求有一位全面负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并以文件形式授权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亮点2 严格规定原料使用

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以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对乳企的生产原料来源和质量要求特别细致。其中规定,以生乳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有自建养殖场,以确保生乳的质量安全。以全脂、脱脂乳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自控奶源,并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原料供应商相对固定,质量稳定可控,“对采购的全脂、脱脂乳粉批批检验。”同时要求,生产婴儿配方乳粉应使用灰分≤1.5%的乳清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所需要的食用植物油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氢化油脂、棕榈油。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特定贮存和使用条件下不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和产品特性,不能使用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对生产用水,包括清洗用水应进行纯化处理。

来源:昆商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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