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安县农业委员会水产技术推广站 黄丽萍
海安县渔业科技入户全部项目经费,由县农业委员会财审科、纪检监察科联合管理,从省下达资金到账,对照实施方案,启动监管程序,逐月督查,发现问题,书面交办,限期整改。
2013年5月份以来,海安县农业委员会财务审计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合同任务和项目管理的规定,建立科技示范户、技术服务补贴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明确其中用于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服务的差旅费、通讯费、下乡补助等。以及示范户补贴按批次按照一定补贴额度,经技术指导员、专家组长审核,财审科专人核查,由领导审批,再由技术指导员兑现到每个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培训,确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遴选示范户,编印培训资料等补贴的支出,也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及时报支。
2013年上半年海安县渔业科技入户综合测评工作已完成,县专家组成员、指导员、示范户的绩效排名已经确定,整个过程经县农委财审科、纪检监察科监督,按照考核分发放半年度相关补贴,近期经两个部门联合抽查,相关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到位,助推了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的开展,受到全县广大示范户的赞扬。
来源:海安县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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